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提高我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抓住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征集2012年自治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策划的原则
项目策划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招商引资的效果。在策划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科学性原则。项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治区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为依据,同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重大性原则。重点是对全区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能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的招商项目。
可行性原则。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容积率等要素,立足产业基础,打造产业集群,提出可操作性强的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范围
园区基础设施重大基础性项目、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包括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三、项目内容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成后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作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力量,做好系统内项目征集工作,于2011年12月2日之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相关材料并附电子文本。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按照附件格式编写,做到依据充分,表述清晰。每个项目介绍500-1000字(A4纸两页、三号仿宋字体)。上报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人,以便在项目整理过程中沟通情况。
另外,2011年针对各盟市农牧业局上报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农牧业厅同自治区发改委制定了招商引资册,并充分利用各种博览会及洽谈会、自治区招商引资网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大量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请各单位对2011年当地上报的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后一并上报。
联系人:孔庆兵
联系电话:0471-6652015(传真)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大厦604室
邮编:010011 电子邮箱:nmnythzc@126.com
附件:1、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上报格式
2、2011年当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