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农牧质发[2011]353号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第二、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渔业主管局: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的规定,经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委员会评审,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宏丰村无籽西瓜产业协会等206个单位的生产基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要求,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其中:种植业产地156个,面积774405.6公顷;畜牧业产地34个,畜禽总数1092.28万头(万羽、万只);渔业产地16个,养殖面积2180.3公顷,现予以公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第二、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名录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无公害 产地 认定 通知
抄 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厅领导、总师、巡视员、副巡视员、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1年11月11日
共印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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