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农牧计发[2011]321号
关于清理农牧业在建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有关处(局):
为贯彻全区农牧业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郭健厅长、赵存才副厅长对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厅决定分期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各盟市农牧业局发展规划(计划、项目)科,近期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十一五”时期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分类摸清农牧业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解决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工、项目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二、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各盟市农牧业局发展规划(计划、项目)科,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按照合理工期组织项目施工建设;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四制”,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2008年以前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并委托中介审计组织或地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逐级报请项目竣工验收,自治区农牧业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竣工验收,要求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地区,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减少、限制或禁止申报新建项目。
其它事宜:2008年以前未验收项目名单在阿盟计划会上已经发给各盟市。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牧业 项目 清理 通知
抄送:直属建设单位
内蒙古农牧业厅办公室印发 共印40份 |
『打印』『关闭』 |
|
|
|
主办:内蒙古农牧业厅 承办:内蒙古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蒙ICP备05006571
本网站刊登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 邮编:010011 Email:webmaster@nmagri.gov.cn 联系电话:0471-6652264
| |
|
|
| 更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