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农牧质发〔2011〕89号
关于对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业(农业、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日国家、自治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市农牧业局决定抽组有关科室和人员组成督查组,于5月上旬赴旗县市区,对全市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添加剂和“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及农资打假行动为重点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地围绕食用农畜产品和养殖等环节,开展农资打假活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情况;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打击生鲜乳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打击制售伪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等情况。
2、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规范使用情况。“三品”包装标识规范使用。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行为,生产单位和企业认证农产品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建设情况。各旗县市区建设200亩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园的落实情况和养殖园区的建设落实情况。
4、检验检测体系、应急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各旗县市区监管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的落实,监管人员的配备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形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随机抽查(农药残留、瘦肉精、兽药、奶站)的方式进行,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都要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查时间
5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相关要求
各旗县市区农牧业局(农业、畜牧局)要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将督查结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切实解决基层农畜产品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查结束后要形成督查通报,通报各地。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农畜产品 督察 通知
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2011年5月3日印发
共印发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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