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
发布者:bmnyj&zcy 发布时间:2010年9月9日 作者: 来源: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点击次数: |
为了广泛开展《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活动,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巴彦淖尔市于8月份开展了《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并于8月21日启动了“《动物防疫法》宣传周”活动。
本次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畜产品安全”. 为了强化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饲养户、屠宰场及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宣传,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临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在辖区内各屠宰加工场、规模养殖场及肉食品经营场所张贴宣传标语50多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致动物贩运经纪人的一封信》等宣传单5000余份,并出动宣传人员28人次。在“《动物防疫法》宣传周”活动中,全市各旗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采取进场入户、咨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这次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使《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为全面推行“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了一个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的良好执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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