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类 型:

乌农牧科发〔2010〕175号


转发农牧业厅关于大力发挥科技抗灾减灾作用确保秋粮生产再夺丰收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业局(农业局、畜牧局):

现将农牧业厅《关于大力发挥科技抗灾减灾作用确保秋粮生产再夺丰收的紧急通知》(内农牧科发[201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抗灾减灾技术指导方案,抓紧组织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并于910日前形成秋粮抗灾夺丰收科技服务总结上报市农牧业局科教科。

联系人:张 跃:  4870091    13947431501 

电子邮箱:ws.nykjk@yahoo.com.cn

 

 

                    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牧业  科技  抗灾  通知

  送:局属各有关单位

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2010811日印发

(共印30份)

内农牧科发〔2010205


 

关于大力发挥科技抗灾减灾作用

确保秋粮生产再夺丰收的紧急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

今年以来,我区气候条件极端异常、农牧业灾害多发重发,先后出现了持续低温、局部春旱和夏季连续高温干旱等重大灾情,对农牧业生产造成极大地影响。虽然进入8月份以来,我区大部地区迎来了有效降水,但仍要对后期秋旱、洪涝、早霜等自然灾害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加强科技在农牧业生产中的抗灾减灾作用,再夺秋粮丰收提供技术支撑,我厅要求全区农牧业系统广大科研、技术人员立即行动起来,以农牧业科技为核心,以推广各项先进、实用抗灾减灾技术措施为手段,以服务农牧民生产、支撑农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积极组织和协调现代农牧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等力量,依托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阳光工程、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农技推广示范县等项目,派遣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形成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的科技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科技人员包乡包村联户的责任制度,确保每一个乡镇苏木和村嘎查都有科技人员服务在生产一线。

二、制定抗灾减灾技术指导方案

各粮食主产旗县要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抗灾减灾和秋粮生产技术需求、服务信息。针对不同的受灾程度、种植模式、农时季节,研究应对措施,制订分区域、分品种、针对性强的抗灾保秋粮技术服务方案。

三、切实加强抗灾减灾技术研发、储备和推广应用

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抗灾技术研发与技术储备支持力度,重点开展监测预警技术、防抗低温技术和节水抗旱工程等研究,筛选一批轻简实用、节本增效等田间管理技术,制作技术明白纸、科技光盘和简易图书资料,尽快发放到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科技示范户手中。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等形式,加大各项生产技术推广力度。

四、大力开展农牧民科技培训与服务宣传工作

通过现代农牧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示范园区、农牧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民学校、现场观摩会、科技大集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科技培训,确保农牧民及时掌握各项农牧业抗灾技术措施要领。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推广机制,使广大农牧民对新品种、新技术能够看得见、听得到、学得会、用得好。同时,搞好秋粮生产科技服务宣传工作,通过开通“农技110”等服务热线、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到主产区人人皆知、户户皆晓。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农牧业科技抗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成立由政府牵头、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农牧业科技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科技抗灾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解决农牧业科技抗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科技抗灾创造良好的环境。并积极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制定相应资金支持和补助方案,支持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加快各项农牧业抗灾措施的落实进度。着力构建自治区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包村联户机制和农科教结合机制,统筹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科技抗灾减灾,确保秋粮丰收。同时,各级农牧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过程,及早发布预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广大农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请各盟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于9月中旬形成秋粮抗灾夺丰收科技服务总结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

联系人:李志峰

联系电话:0471-6652034

邮箱:huhehaoteli@yahoo.com.cn

 

 

 

 

 

 

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农牧业  科技  抗灾  通知

  送: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厅属各有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0年8月10印发

(共印30份)

 

打印』『关闭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行政通知>>

 

主办:乌兰察布农牧业   制作:内蒙古农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内蒙古农业信息中心  蒙ICP备06001890

地址:乌兰察布集宁新区   邮编:012000   电话:0474-488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