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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3日 作者  来源: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巩固清理整顿生鲜乳收购站的阶段性成果,从源头上保证人民群众的饮奶安全,集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近一段时间以来,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快了生鲜乳收购站主体化改造步伐,加快了发证进度,以保证2010年所有生鲜乳收购站持证经营。

    坚决取缔了无证非法流动收奶站(点),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好奶农交奶问题,维持了正常的收奶秩序。 

    进一步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大了生鲜乳生产和动输环节的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加强了监查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使用“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非法行为。

    此外还加强了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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