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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工作总结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       点击次数:



    为了规范我区农机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净化农牧机市场,在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以中央“一号文件” 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和《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工作,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出发点,以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与质量跟踪调查、受理调解投诉为工作重点,以改善农机市场环境为目的,依法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
全区各级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机构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出动宣传车356台次,派出执法服务人员3650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管理办法》、《农机识假常识》等各种宣传材料178000余份,现场解答农牧民的咨询18200余人次,展示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223台件, 向各新闻媒体投发稿件86篇。
通辽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印制发放《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各种宣传资料2.07万份,并接受了通辽市电视台、通辽市电台、报社记者的专访。在市电台、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提供消息72条,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14篇。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呼伦贝尔市和海拉尔区两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于3月15日参加了市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的“3.15”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农机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咨询台前,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讲解农机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鉴别方法和农机案件投诉方面的知识、公布投诉电话,在曝光台上展示了伪劣、三无配件和正品配件,通过现场对比和讲解,使前来咨询的群众提高了识假辩假的能力。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80多人次。全市其它12个旗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咨询人数达到2000人次。
    锡林郭勒盟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主题年,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盟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协同盟工商物价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锡林浩特市开展了“3?15”“消费与发展”打假维权宣传活动,全盟其他旗县也组织了相应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宣传车7台次,张贴条幅、标语,发放宣传单6300余份,开展了受理投诉业务咨询,现场对比真假伪劣零配件等活动。在宣传活动中,相关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对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和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农牧机产品进行了报道 。
    阿拉善盟在3.15期间协调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牧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机产品质量检查工作,盟、旗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其他盟市也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法规,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而且也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报道。通过宣传和曝光极大地震慑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
     二、积极受理投诉,公开、公正调解。
     全区各级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机构认真学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受理、调查、处理农牧民的投诉,农牧民每一起投诉,都直接涉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因此,做好每一起投诉受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本着热情、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受理每一起投诉。今年,全区共正式立案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70起,已结案64起,其中补贴机具53起,直接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275万元。在所受理的案件中拖拉机38起(投诉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有11起),占总投诉的54%,其中补贴机具33起;收获机13起(投诉汇总表见附件3)。
    通过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目前容易引起投诉的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质量较差或不成熟的产品投入市场,主要表现为故障率高、可靠性差,主要工作部件使用寿命短、作业成本高,主要作业性能指标不能保证、适应性差;二是企业的售后服务意识和能力较差,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故障,导致投诉。三是赊销产品的产品质量、作业效果或作业收益达不到用户要求时,容易引发纠纷,导致投诉。
     三、按《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与保障督导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质量调查工作。
为了加强对财政补贴农牧业机械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农牧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维护广大农牧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发挥实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依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投诉监督情况和农牧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与保障督导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盟市农牧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财政补贴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
     本次质量调查从2009年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历时6个多月,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十个盟市对2008年至2009年享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购置的马铃薯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割草机、打捆机、玉米铺膜播种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卷帘机、清选机等八种农牧业机械的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开展了质量跟踪调查和生产销售企业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在十个盟市共调查了72家企业生产的91个型号475台机具。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补贴机具生产、销售企业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用户满意度逐年提升。但调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及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在安全性方面,机具部分外露旋转部件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不完整或不符合强标要求,普遍存在着安全标识粘贴的不规范、不齐全,使用说明书缺少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说明等内容且编写不规范、内容缺失、印刷简陋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指导操作者使用操作维护机具。有的机型传动机构故障频繁或安全防护罩设计不合理,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防护罩被卸掉,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可靠性方面,普遍存在着关键工作零部件、标准件使用寿命短,作业成本高。一些新机型、改进机型的设计制造上缺陷较多,没有经过足够的生产试验考核就投入产销,导致故障率较高。个别企业产品使用材料、外协件、标准件达不到使用要求,加工制造质量差,甚至使用劣质材料、外协件、标准件。在售后服务方面,个别企业存在维修、配件供应不及时,维修服务效果差,以提供配件为主,不能对用户实施有效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等问题。在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保障能力方面,自治区内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个体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管理水平低,没有必要的质量管理文件,生产条件、加工制造能力、技术水平较差,执行标准不严或无标生产,零配件质量检验和整机出厂检验工序、必要的加工制造工序缺失等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能保证。
     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将组织相关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进行座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改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思路、方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机型提出整改意见,并严格监督整改情况。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整改效果较差的企业产品建议从国家或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中取消,促进财政补贴机具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稳定提高,确保国家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发挥实效。
    四、认真落实《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积极有效开展农机市场打假治理工作。
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各盟市投诉站认真落实《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牧机产品质量打假查劣活动,以春播和秋收两大农时为切入点,以拖拉机、播种机、玉米收获机、马铃薯收获机为重点,采取重点打击与普遍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类农牧业机械及零配件进行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和严肃处理,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农牧机销售网点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销售网点建议工商部门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截止11月底,全区共检查农机市场62个,检查农机生产销售网点1497个、农机维修网点1503个,其中责令整改42个,查处无证经营企业56家,无上岗证77人,查处伪劣和“三无”农机产品及零配件712957(台套),货值356.86万元,取缔不具备维修资格的维修网点8家,纠正涉及使用过期农机推广鉴定证章和销售三无产品的违规销售行为45起,涉及产品金额近120万元,吊销违法违规农机销售服务资格证2个,检查机具库棚34家,对31家有安全隐患的库棚限期整修。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培训,人员素质较低。投诉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坏,人员素质是关键,但省级及以下农机监督投诉人员接受培训学习机会很少,对有关法律法规认识浮浅,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建议及时对全区监督投诉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全区农机质量监督投
    2、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没有保障。目前,绝大多数投诉监督机构没有制度性的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工作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仪器设备,严重影响了监督投诉工作的开展和职能的发挥。建议自治区农牧业厅积极协调,在各级财政和农机化主管部门列支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工作专项经费和培训、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加强监督投诉工作投入力度,促进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3、大部分监督投诉机构监督投诉工作不规范,缺少必要的工作制度,没有履行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建立规范的监督投诉档案。监督投诉、质量状况等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能全面系统及时汇总分析、发布农牧机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和提出实施质量监督的工作建议。
     六、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投诉案件受理调解、市场打假查劣、财政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等质量监督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整体意识,充分发挥监督投诉网络作用,维护农牧民的利益,净化农机市场,促进财政补贴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稳定提高。
    2、加强对盟市、旗县监督投诉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全区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质量监督投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体系建设,完善规范监督投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投诉机构考核验收机制,促进监督投诉机构能力提升和职能有效发挥。
    4、强化投诉案件、市场打假查劣、质量调查等质量状况信息报送、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布农牧机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和上报实施质量监督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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