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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农牧市发〔2009〕405号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业局(农业局、畜牧业局)、局属相关站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农牧业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市发〔2009〕25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主要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针对今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监管,以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违禁化学物质为检查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捣毁制、售假劣农资及禁用高剧毒农药的“黑窝点”。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对生资经销企业、批发市场以及旗(县)、乡(镇)基层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对违法经营者依法惩处,净化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生产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种养殖行为。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指导,严格按照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规范生产基地,特别是“三品一标”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遵守农(兽)药使用规定,切实抓好用药管理和用药记录制度,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植养殖行为。
在2009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抽检中,我市个别地方的蔬菜样品中,被检出含有禁用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且“六六六”超标,非禁用农药毒死蜱检出并超标。针对这一情况,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加大对农药经营单位和种植基地的排查力度,重点监控和清理走村串乡非法销售农资的流动商贩。同时要依法打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以及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违禁化学物质的行为,坚决杜绝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瘦肉精等有害有毒违禁化学物质的使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四、严格准出准入,切实加强监测,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各地要积极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销售网点鲜活农产品的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拒绝产地来源不明、经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和消费领域。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工商部门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大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农产品产地要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加强收获、出栏、捕捞前的监测。根据监测和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节日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要安排值班人员,保障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请各地将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及节日值班表,分别于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月9日前报局市场信息科。传真:4886887;邮箱:nmwmnyj4052@sina.com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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