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政办发[2007]118号文件的通知》(乌政办字[2008]8号)的要求,我局从涉及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农牧民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的为农牧民服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实现农牧业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于政务公开部署,加大治本力度,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形成良好的政风,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农牧业行政部门,推进全市农牧业政务公开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1、把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对现有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该充实的充实。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向社会公开。重点对涉及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事项的公开,突出围绕“权、钱、人”等重点事项的公开。按照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凡纳入政务公开目录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
2、严格执行重大审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审批事项、重要决定,都要实行集体决策,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除法律法规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3、从加强行风建设出发,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规范窗口政务公开工作。本着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业务工作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面予以公开。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要将审批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相关信息录入到市农牧业局网站中,供用户随时查询。
5、大力推进“网上公开”。要不断完善网站建设,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现实性。
6、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群众公开。包括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和局内干部职工的奖罚等,接受机关内部全体职工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郝喜泉(市农牧业局局长)
副组长:武三娃(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李文富(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高尚德(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乌力吉(市农牧业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石平旺(市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
李润香(市农牧业局法规科科长)
李培军(市农牧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莎 仁(市农牧业局人事科科长)
周实在(市农牧业局财务科科长)
贾 欣(市农牧业局市场与信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石平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纪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比和对监督检查中违规、违纪、违诺人员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几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存在问题。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份内事来抓,做出承诺,认真践诺。
二是落实责任,抓好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负责人,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常抓不懈。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的考核制度。随时掌握情况,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所做出的实绩,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作为本单位行风测评的重要依据。局纪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抓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008年2月20日